履與禮:漢晉等級次序的安身點
作者:王子今
來源:《江蘇師范年夜學學報(哲學社會科學版)》2021年第2期。
摘要:自上古時代起,“禮”與“法”結合,配合成為確包養網比較定社會次序的支柱。可以看到,人類從豎立行走開始支撐站立與實現空間地位移動的“足”,被規范了以“禮”為高尚名義的嚴格軌制。以漢晉時期為例,關于“履”的規格設定,成為體現社會位置的表現之一。“賜帶劍履上殿”,是執政集團頂端人物的特權。由“孔子履”加入我的最愛于西晉武庫,可知這一歷史文物具有主要文明象征符號的意義。“跣足”作為禮制規定的動作,凡是也表現謝罪態度。這是與成分低下者的行走方法分歧的。政治軌制對社會人生的周全規范,成為中國文明的傳統范式。足底的“履”與頭頂的“冠”同樣,配合成為標志于個人身體的等級特征。
作者簡介:王子今(1950— ),男,河北武安人,傳授,博士生導師,重要從事秦漢史研討。
“禮”與“法”很早就實現了結合,配包養網站合構成確定社會次序的基點與支柱。通過對漢晉時期社會歷史的考核,可以看到人類從豎立行走開始支撐站立與實現空間地位移動的“足”,被規范了以“禮”為高尚名義的嚴格軌制。標榜為“禮”的等級規范,有以“輿服”稱代的文獻情勢。此中對于“舄”“履”的形制、材質與顏色等,都有明確請求。有關“履”的規格設定,是體現社會位置的表現之一。“賜帶劍履上殿”,成為執政集團高端決策者的特權。“孔子履”作為寶物加入我的最愛于西晉武庫,體現了其作為主要文明象征符號的意義。“跣足”作為禮制規定的動作,凡是也表現謝罪態度,這是與成分低下者的行走方法分歧的。政治軌制對社會人生的周全規范,成為中國文明的傳統范式。作為凡是顯現于人們身體的等級標志,包含服飾中最頂真個“冠”和最底真個“履”。“履”,在某種意義上成為等級次序的安身點。
一、秦二世“視群臣陳履狀善者,因行殘敗而往”
賈誼《新包養sd書》卷六《年齡》講述了秦二世胡亥童年時期的一次惡作劇表現:“二世胡亥之為令郎,昆弟數人。詔置酒饗群臣,召諸子賜食先罷。胡亥下陛,視群臣陳履狀善者,因行殘敗而往1。諸侯聞之,莫不年夜息包養網單次。及二世即包養意思位,皆知全國之棄之也。”2由“諸侯聞之,莫不年夜息”推想,故事佈景當在秦統一之前。據《史記》卷六《秦始皇本紀》“二世天子元年,年二十一”3,可知當時胡亥是年不滿9歲的孺子。這合適三國時人曹冏“胡亥少習苛刻之教”包養ptt的說法4。
這一故事說明上層社會對“履”的質量和色狀的重視,秦“群臣”頗有“履狀善者”。別的也說明當時軌制,“祠廟上殿當解履”5。
明代學者曾經剖析“脫履進殿”之“前人禮儀”:“前人席地而坐,飲食用籩豆,亦席地以設。故侍坐于長者,履不上于堂。進則脫履,出則內履。雖乃至潔,亦便跪拜。若今脫履上殿,意者恐有履聲,嫌于不恪。”6這是說“脫履進殿”以求便利、清潔、安靜的意義。談遷《國榷》追述古時禮俗軌制:“古者侍坐于長者,履不上堂,解履不敢當階。”7則強包養妹調其恭順。清人惠士奇剖析說:“蓋燕饗在堂,履杖不上堂,陳于陛下僻隱之處。故胡亥下陛得壞之。八十杖于朝者,履杖上堂,猶劍履上殿,異數也甜心花園。”8這是說這一風俗情勢成為禮制傳統的情況。
賈誼作為教導家,曾經有教誨長沙王、梁王的實踐9。他講述有關“胡亥下陛,視群臣陳履狀善者,因行殘敗而往”,是與楚國令尹孫叔敖的故事以為比較的10。此中有關“履”的情節,可以幫助我們認識和懂得當時的禮俗軌制。
二、“賜帶劍履上殿”軌制
西漢名臣蕭何作為漢高祖劉邦實現建國事業的重要謀臣,獲得可以“帶劍履上殿”的特別待遇。《史記》卷五三《蕭相國世家》記載:“……于是乃令蕭何第一,賜帶劍履上殿,進朝不趨。”11《后漢書》卷三六《陳元傳》說:“高帝優相國之禮”,李賢注:“蕭何為相國,高帝賜劍履上殿,進朝不趨”12。筆者以為這一優遇具有“禮”的意義。
東漢外戚梁冀也曾享用這一優遇。《后漢書》卷三四《梁冀傳》:“……于是有司奏冀進朝不趨,劍履上殿,謁贊不名,禮儀比蕭何。”13漢末權臣董卓以涼州軍閥成分進京把持朝政,同樣享有臣下最高待遇。《三國志》卷六《魏書·董卓傳》載:“卓遷相國,封郿侯,贊拜不名,劍履上殿。”14
后繼者又有強勢政治人物曹操。《三國志》卷一《魏書·武帝紀》記載:“皇帝命公贊拜不名,進朝不趨,劍履上殿,如蕭何以事。”裴松之注引《魏書》曰:“辛未,有司以太牢告至,策勛于廟,甲午始春祠,令曰:‘議者以為祠廟上殿當解履。吾受錫命,帶劍不解履上殿。今有事于廟而解履,是尊先公而替王命,敬父祖而簡君主,故吾不敢解履上殿也。’”15曹真、曹爽在曹魏政權中也相繼獲得這一特權。《三國志》卷九《魏書·曹真傳》寫道:“朝洛陽,遷年夜司馬,賜劍履上殿,進朝不趨。”《三國志》卷九《魏書·曹爽傳》記載:“明帝崩,齊王即位,加爽侍中,改封武安侯,邑萬二千戶,賜劍履上殿,進朝不趨,贊拜不名。”16
司馬氏位置上升,魏晉之際又看到歷史的重演。《三國志》卷四《魏書·三少帝紀·高貴鄉公髦》關于司馬師威權有這樣的表述:“假年夜包養價格ptt將軍司馬景王黃鉞,進朝不趨,奏事不名,劍履上殿。”17
諸葛恪“劍履上殿”,則長短常情況。《三國志》卷六四《諸葛恪傳》記載,孫峻“陰計”“伏兵”殺諸葛恪,已有跡象裸露,“恪躊躇而還,劍履上殿”,可是最終依然為孫峻所殺18。
三、“履”的禮制意義
前引蕭何得“帶劍履上殿”為“高帝優相國之禮”,以及梁冀“劍履上殿”“禮儀比蕭何”的說法,將“履”與“禮”“禮儀”聯系了起來。
公孫弘曾經敘說“仁”“愛”“義”“宜”及“禮”“履”的字義關系:“臣聞之,仁者愛也,義者宜也,禮者所履也。”19所謂“禮者所履也”,強調了“履”與“禮”的特定關系。后世也有“夫禮者,體也,履也,示之以跡”的說法20。“履”與“禮”的字義,被賦予了文明關聯的內涵。
史載王莽“折節行仁,克心履禮,拂世矯俗,確然挺拔”21,構成了其政治權威。“行仁”“履禮”成為正統品德表揚的確定語式。《漢書》卷一〇〇下《敘傳下》關于“述《禮樂志》”,援用《易·履》《易·豫》文字:“上全國澤,春雷奮作。”顏師古注:“劉德曰:‘《兌》下《乾》上《履》,《坤》下《震》上《豫》。履,禮也。豫,樂也。取《易》象制禮作樂。’師古曰:‘《易》象曰‘上全國澤《履》,雷出地奮《豫》’,故具引其文。’”22所謂“履,禮也”,是儒學經典內容的經典解說。
“履”以所謂“示之以跡”,具有了引申意義,作為表現遵行、實踐、循蹈等行為的動詞。朱浮上疏稱頌漢光武帝劉秀的高貴表現,言“陛下清明履約,率禮無違”23,從“履約”“率禮”文字體會,其實是間接說到“履”“禮”的。
除了“履禮”“履約”,我們還看到“履仁”24,“履”“節”25,“履法式”26,“履孝道”27,“履九德”28等分歧的說法。諸多對種種正面表現的頌揚,仍然沿襲“履禮”的原則。如《三國志》卷二五《魏書·高堂隆傳》:“今如有人來告,權、禪并修德政,復履清儉,輕省租賦,不治玩好,動咨耆賢,事遵禮度。”29所說“履清儉”,仍歸結于“遵禮度”。又如《三國志》卷二九《魏書·方技傳·管輅》:“謙則裒多益寡,壯則非禮不履。”30仍舊沿承前引《漢書》卷五八《公孫弘傳》“禮者所履也”及《漢書》卷九九上《王莽傳上》“行仁”“履禮”之說。
“履”和“禮”的關系,還可以通過上面的史例得以說明。史家指出,華夏文明影響邊遠處所之“禮化”能夠通過“冠履”的傳布得以實現。《后漢書》卷八六《南蠻傳》寫道:“光武中興,錫光為交阯,任延守九真,于是教其耕稼,制為冠履,初設媒娉,始知姻娶,樹立學校,導之禮義。”31《三國志》卷五三《吳書·薛綜傳》也說,秦漢開始經營南海諸郡,“自斯以來,頗徙中國罪人雜居其間,稍使學書,粗知言語,使驛往來,觀見禮化。及后錫光為交阯,任延為九真太守,乃教其耕犁,使之冠履。為設媒官,始知聘娶。樹立學校,導之經義。由此已降,四百余年,頗有似類。”32所謂“制為冠履”,作為“導之禮義”的方法;而“使之冠履”,是實現“禮化”的步驟。
四、“履”的服用等級
鞋履穿著于足,用以踐地。《說文·尸部》說:“履,足所依也。”段玉裁注有這樣的解說:“履依疊韻。古曰屨,今曰履。古曰履,今曰鞵。名之隨時分歧者也。引申之訓踐。”33朱駿聲《說文通訓定聲》寫道:“足所依也。”“又會意船象履形,尸聲,古文從船從足從頁。古曰舄曰屨,漢以后曰履,今曰鞵。此字本訓踐,轉注為所以踐之具也。”34
履為“足所依”,因社會等級差異,履的形制天然多有分歧。據說漢武帝寵妃鉤弋夫人用“絲履”35。《漢書》卷二四上《食貨志上》描繪巨賈的活躍:“千里游敖,冠蓋相看,乘堅策肥,履絲曳縞。”36“履絲”,是高級級消費的標志37。又有以珍珠裝飾而稱“珠履”者38。王莽曾受“句履”,應是前端凸起,形制特別的履39。《后漢書》卷二《明帝紀》稱之為“絇履”40。《續漢書·輿服志下》說到“赤舄絇履”,“赤舃,服絇履”,又引“《記》曰:‘知天者官述,知地者履絇。’”41據說王莽喜歡“厚履”,或體現其對“張起”之勢的尋求42。當然也能夠是為了行走時以此構成適當彈性以實現減震的設計。劉盆子為赤眉軍立為帝,擁立者“為制絳單衣、半頭赤幘、直綦履,乘軒車年夜馬,赤屏泥,絳襜絡”,此中“直綦履”,李賢注:“綦,履文也。蓋直刺其文以為飾也。”43似是說“履”的刺繡紋飾。
通俗人所“踐”“依”之“履”,有“葛屨履霜,敝由崇儉”的說法44。史籍又可見所謂“雖為上公,本性節約,敝衣繩履,食無兼肉”45。“敝衣繩履”是通俗服飾。《三國志》卷一〇《魏書·荀彧傳》裴松之注說禰衡故事:“衡著布單衣,綀布履,坐太祖營門外,以杖捶地,數罵太祖。”46所謂“綀布履”,應當也是通俗人所“著”之“履”。底層布衣亦服用“草履”。《史記》卷七六《平原君虞卿列傳》:“虞卿者,游說之士也。躡蹻檐簦說趙孝成王。”裴骃《集解》:“徐廣曰:‘蹻,草履也。’”47《漢書》卷二三《刑法志》說,受刑者“菲履赭衣而不純”。顏師古注:“菲,草履也。”48三韓處所風俗,服用“布袍草履”49包養犯法嗎,當然也是社會下層的風習。
劉備“少孤,與母販履織席為業”50。曹操于是曾經斥罵劉備“賣履舍兒”51。劉備之所以遭到鄙視,是因為其所經營的,是下層平易近眾所著之“履”。更有“貧苦饑冷”者,甚至“履不完”,乃至“行雪中,履有上無下,足盡踐地”,使得“道中人笑之”52。
對于名流生涯的簡樸風格,則有“衣敝履空”等描述53。帝王穿不加鞣制的生革履,也是崇尚節儉的典範表現。如漢文帝“無取紛華”事跡54。某些高官貴族也以“曳革履”傳為美談55。曹操“后宮衣不錦繡,侍御履不貳采”,也體現“雅性節儉,欠好華麗”的特別習性56。
“履”和政治位置相關,還包養dcard有其他實例。漢靈帝時,“十常侍”“皆免冠徒跣頓首”請罪,“有詔皆冠履視事如初”57。曹操寵遇蔡文姬,“文姬進,蓬首徒行,叩頭請罪”,“時且冷,賜以頭巾履襪。”58由曹操賜“履襪”可知,蔡文姬“徒行”,即“徒跣”而“行”。所謂“蓬首徒行”,當和“請罪”的政治表態有關。
五、“履”的文明象征
在張良得黃石公傳兵書的故事中,“履”是作為主要道具出現的。《史記》卷五五《留侯世家》:“良嘗閑從容步游下邳圯上,有一老父,衣褐,至良所,直墮其履圯下,顧謂良曰:‘孺子,下取履!’良驚詫,欲毆之。為其老,強忍,下取履。父曰:‘履我!’良業為取履,因長跪履之。父以足受,笑而往。良殊年夜驚,隨目之。父往里所,復還,曰:‘孺子可教矣。后五日黎明,與我會此。’良因怪之,跪曰:‘諾。’”相約兩次,“父已先在”。第三次,“良宵未半往。有頃,父亦來,喜曰:‘當如是。’出一編書,曰:‘讀此則為王者師矣。后十年興。十三年孺子見我濟北,谷城山下黃石即我矣。’遂往,無他言,不復見。旦日視其書,乃《太公兵書》也。良因異之,常習誦讀之。”后來輔佐劉邦,“良數以《太公兵書》說沛公,沛公善之,常用其策。”張良遂有“沛公殆天授”之說59。張良能夠“運籌策帷帳之中,決勝于千里之外”60,似乎重要由自黃石公所授“一編書”。而與“履”相關的情節,構成了深入的歷史記憶。此即《晉書》卷八九《忠義傳·王豹》所謂“張良履足之謀”61。也有人評論:“子房不下取履,則博浪沙中一俠士爾,安能輝映今古,使人疑為王者之佐哉?”62此中有奧秘主義顏色,《論衡·紀妖》以為:“是高祖將起,張良為輔之祥也。”“蓋吉兇之象,神矣;六合之化,巧矣。”又說:“《太公兵書》,氣象之也”,而“非時”63。《唐開元占經》卷三八《填星占一》引《黃石公三略》曰:“初,張良遇神老于路,則脫履,命良取之。良跪而進之,老曰:年少可教,與良三期而后付包養違法《三略》焉。”64其實,“履”,是“老父”與“孺子”,“神老”與“年少”之間知識傳遞、傳統繼承、智謀授予的程式象征。唐人釋法琳《辯正論》卷七于是稱之為“子房授履之術”65。王績詩作《張良遇黃石公》,也有“張良授履”詞句66。
類似的歷史情節,又見于張釋之為王生“結韤”故事。《史記》卷一〇二《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“王生者,善為黃老言,處士也。嘗召居廷中,三公九卿盡會立,王生白叟,曰‘吾韤解’,顧謂張廷尉:‘為我結韤!’釋之跪而結之。既已,人或謂王生曰:‘獨何如廷辱張廷尉,使跪結韤?’王生曰:‘吾老且賤,自度終無益于張廷尉。張廷尉方明天下名臣,吾故聊辱廷尉,使跪結韤,欲以重之。’諸公聞之,賢王生而重張廷尉。”67“王生白叟”,自稱“吾老且賤”,通過“使跪結韤”與“方明天下名臣”“張廷尉”構成的關系,天生“賢王生而重張廷尉”的輿論效應。“結韤”“授履”所以分歧,是因為佈景在“廷中”,必須“脫履”的緣故。“韤”在這里于是成為替換“履”的文明前言。
“孔子履”,曾經作為一種文明紀念遭到珍視。《后漢書》卷四二《光武十王傳·東平憲王蒼》:“今魯國孔氏,另有仲尼車輿冠履,明德盛者光靈遠也。”68鐘離意為魯相,珍視孔子“劍履”。據說“孔子傳授堂下床首懸甕”即所謂“夫子甕”“丹書”文字:“后世修吾書,董仲舒。護吾車,拭吾履,發吾笥,會稽鐘離意。”69《續漢書·郡國至二》“魯國”條劉昭注補引《意別傳》:“意省堂有孔子小車乘,皆朽敗,意自糶俸雇漆膠之直,請魯平易近治之,及護幾席劍履。后得甕中素書,曰‘護吾履,鐘離意’。”70“孔子履”后來成為皇家加入我的最愛的寶物。西晉皇家武庫不測火災,《晉書》卷二七《五行志上》記載:“……是以累代異寶,王莽頭,孔子屐,漢高祖斷白蛇劍及二百萬人器械,一時蕩盡。”71《晉書》卷三六《張華傳》寫道:“武庫火,華懼是以變作,列兵猛攻,然后救之,故累代之寶及漢高斬蛇劍、王莽頭、孔子屐等盡焚焉。”72《晉書》所謂“孔子屐”,《宋書》作“孔子履”。《宋書》卷三二《五行志三》載:“……是以累代異寶,王莽頭,孔子履,漢高斷白蛇劍及二百萬人器械,一時蕩盡。”73充足顯示孔氏圣賢“明德盛者光靈遠也”的“孔子履”,后來被看作“累代之寶”專心收存。
六、政治生涯中的“跣足”扮演
在《史記》中可以看到社會上層人物“跣行”“踐”,也就是赤足行走的特別表現。不消鞋履赤腳而行的貴族人物,用這種情勢表達異于常規的情緒和態度,成為秦漢社會史鏡像中風趣的畫面。貴爵的“跣”“踐”,以模擬下層勞動者抽像的方法,表現謙恭、卑賤、伏罪、自譴。“跣”“踐”,經常作為特別的政治抽像保存在歷史記憶中。
《史記》卷五三《蕭相國世家》記載了劉邦和蕭何之間體現君臣關系的一次沖突:“上罷布軍歸,平易近道遮行上書,言相國賤強買平易近田宅數千萬。”劉邦至長安,蕭何謁,劉邦笑著說:“夫相國乃利平易近!”同時將“平易近所上書皆以與相國”,說道:“君自謝平易近。”但是,“相國因為平易近請曰:‘長安地狹,上林中多空位,棄,愿令平易近得進田,毋收稾為禽獸食。’”劉邦年夜怒,憤然斥責:“相國多受賈人財物,乃為請吾苑!”于是,“包養故事乃下相國廷尉,械系之”。數日之后,“王衛尉侍,前問曰:‘相國何年夜罪,陛下系之暴也?’”劉邦說:“吾聞李斯相秦天子,有善歸主,有惡自與。今相國多受賈豎金而為平易近請吾苑,以自媚于平易近,故系治之。”王衛尉說:“夫職事茍有便于平易近而請之,真宰相事,陛下何如乃疑相國受賈人錢乎!且陛下距楚數歲,陳豨、黥布反,陛下自將而往,當是時,相國守關中,搖足則關以西非陛下有也。相國不以此時為利,今乃利賈人之金乎?且秦以不聞其過亡全國,李斯之分過,又何足法哉。陛下何疑宰相之淺也。”劉邦雖“不懌”,可是當天就“使使持節赦出相國”。蕭何“大哥,素恭謹”,其表現尤為謙卑,“進,徒跣謝”,即赤足覲見,恭順謝罪。劉邦說:“相國休矣!相國為平易近請苑,吾不許,我不過為桀紂主,而相國為賢相。吾故系相國,欲令蒼生聞吾過也。”劉邦所謂“夫相國乃利平易近”,司馬貞《索隱》:“謂相國取人田宅以為利,故云‘乃利人’也。所以令相國自謝之。”74蕭何因請令平易近進上林田事激憤劉邦,而最終又得息爭。老年相國蕭何本來是劉邦實現“并全國”75勝利的最親密的助手,因功“第一”,享有“賜帶劍履上殿,進朝不趨”的特權,這時則“徒跣謝”,成為史家矚目標特別表現。
鄧通為漢文帝弄臣。《史記》卷九六《張丞相列傳》記載丞相申屠嘉懲罰鄧通的故事:“嘉為人廉直,門不受私謁。是時太中年夜夫鄧通方隆愛幸,賞賜累巨萬。”漢文帝甚至曾經到鄧通家“燕飲”,可知寵幸的水平。“是時丞相進朝,而通居上傍,有怠慢之禮。”申屠嘉奏事之后,說:“陛下愛幸臣,則富貴之;至于朝廷之禮,不成以不肅!”漢文帝說:“君勿言,吾私之。”申屠嘉“罷朝坐府中”,“為檄召鄧通詣丞相府,不來,且斬通。通恐,進言文帝。”漢文帝說:“汝第往,吾今使人召若。”于是,“通至丞相府,免冠,徒跣,頓首謝”。而申屠嘉“坐自若,故不為禮”,包養網推薦斥責道:“夫朝廷者,高天子之朝廷也。通小臣,戲殿上,年夜不敬,當斬。吏今行斬之!”鄧通“頓首,首盡出血”,亦不克不及紓解申屠嘉的憤怒。“文帝度丞相已困通,使使者持節召通,而謝丞相曰:‘此吾弄臣,君釋之。’鄧通既至,為文帝泣曰:‘丞相幾殺臣。’”76鄧通當時“免冠,徒跣,頓首謝”,其實已經實現了申屠嘉消殺其“戲殿上,年夜不敬”囂張氣焰的目標。
《史記》卷三三《魯周公世家》記載:“(魯昭公)三十一年,晉欲內昭公,召季平子。平子平民跣行,因六卿謝罪。六卿為言曰:‘晉欲內昭公,眾不從。’晉人止。”對于季平子“平民跣行”的行為,裴骃《集解》:“王肅曰:‘示憂戚。’”77以變態的衣裝和特別的行走方法表現“憂戚”,顯現其政治態度。“平子平民跣行”,“練包養網站冠麻衣跣行”,以比較特別的表現存留在歷史記憶中。這一情況,可以作為我們懂得秦漢“跣行”故事的參考。
以“跣行”“示憂戚”的情況,亦見于喪禮“踐”“跣”禮俗。《史記》卷一〇《孝文本紀》載錄漢文帝堅持薄葬的遺詔:“朕既不敏,常畏過行,以羞先帝之遺德;惟年之久長,懼于不終。今乃幸以天算得復供養于高廟。朕之不明與嘉之,其奚哀念之有!其令全國吏平易近,令到出臨三日,皆釋服。毋禁取婦、嫁女、祠祀、飲酒、食肉者。自當包養價格給喪事服臨者,皆無踐。绖帶無過三寸,毋布車及武器,毋發平易近男女哭甜心寶貝包養網臨宮殿。殿中當臨者,皆以朝夕各十五舉聲,禮畢罷。非朝夕臨時,禁毋得擅哭。以下,服年夜紅十五日,小紅十四日,纖七日,釋服。它不在令中者,皆以此令比率從事。布告全國,使明知朕意。霸陵山水因其故,毋有所改。歸夫人以下至多使。”所謂“自當給喪事服臨者,皆無踐”,注家有“踐”就是“跣”的解釋。裴骃《集解》引服虔曰:“踐,翦也。謂無斬衰也。”觸及喪服的形制。但是孟康的解釋卻是“踐,跣也”。裴骃《集解》又引晉灼曰:“《漢語》作‘跣’。跣,徒跣也。”司馬貞《索隱》指出:“《漢語》是書名,荀爽所作也。”78“踐,跣也”,“跣,徒跣也”的意見,大要司馬貞也是贊同包養金額的。
《史記》還有秦史一則有關“跣”的故事的記錄。秦穆公十二年(前648),晉國發生旱災,向秦國請求糧食支援。秦輸送糧食搭救晉國,“以船漕車轉,自雍相看至絳。”《史記》卷五《秦本紀》的這一記載79,更早見于《左傳·僖公十二年》,稱之為“汎船之役”80。秦穆公十四年(前646),秦國饑荒,向晉國請求救災的糧食,晉國國君召集群臣商議,虢射說,乘秦國遭遇災害“伐之,可有年夜功。”“十五年,興兵將攻秦。”秦穆公發兵,“使丕豹將,自往擊之。”在玄月壬戌這一天,“與晉惠公夷吾合戰于韓地”。晉君脫離主力部隊,“與秦爭利”,但是馬墮入泥濘之中。秦穆公率麾下部眾“馳追之”,沒有捕得晉君,“反為晉軍所圍”。秦穆公受傷,“于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,晉軍解圍,遂脫繆公而反生得晉君。”所謂“岐下食善馬”的故事,是開初秦穆公丟掉了“善馬”,“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余人”,仕宦抓捕了這些“野人”,準備法辦。秦穆公說:“正人不以畜產害人。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,傷人。”于是賜“野人”酒,并宣布赦宥。“三百人者聞秦擊晉,皆求從”,隨從作戰者見秦穆公被圍,“亦皆推鋒爭逝世,以報食馬之德”。戰場形勢轉變,最終秦穆公“虜sd包養晉君以歸”。對戰俘的處置,引發了富有戲劇性的故事。秦穆公宣布:“吾將以晉君祠天主。”周皇帝獲得新聞,說“晉我同姓”,為“晉君”的命運進行疏浚。而秦穆公夫人恰是晉君夷吾的姐姐,“夫人聞之,乃衰绖跣,曰:‘妾兄弟不克不及相救,以辱君命。’”秦穆公說:“我得晉君以為功,明天子為請,夫人是憂。”于是“乃與晉君盟,許歸之”。進步了食宿待遇,“更舍上舍,而饋之七牢”。隨后,“十一月,歸晉君夷吾,夷吾獻其河西地,使太子圉為質于秦。秦老婆圉以宗女。是時秦地東至河。”81據《史記》卷五《秦本紀》記載,秦晉之間兩國國君均親至對陣前沿的一場年夜戰,秦穆公俘虜了晉君夷吾,而“夷吾姊”“衰绖跣”的表現,使得兩國再度和洽,秦國也獲得了“河西地”,于是“秦地東至河”,實現了新的擴張。秦史的這一片斷,說明了“衰绖跣”的特別意義。
政治格式與等級軌制對社會人生的周全規范,成為中國文明的傳統范式,影響至于人們身體的凡是表現,包含“冠履”即頭頂的“冠”與足底的“履”的等級標志感化。現代刑罰方法中與施用于頭頂的“髡”相對應的殘酷摧毀或限包養合約制“足”的行走才能的“刖”“剕”“臏”“釱”等,都是中國現代身體史研討應當關注的現象。相關學術主題的討論,可以另文展開。
注釋
1羅振義、鐘夏:《新書校注》:“‘殘’,《新序》、盧本作‘踐’。”中華書局,2000年版,第260頁。
2《新書校注》:“‘之棄之’,《新序》作‘必棄之’,于義為長。包養sd”第250、260頁。《承平御覽》卷六九七引《賈誼書》亦作“必棄之”。(宋)李昉等撰:《承平御覽》,中華書局用上海涵芬樓影印宋本,1960年版,第311台灣包養網0頁。
3《史記》,中華書局,1959年版,第266頁。
4《三國志》卷二〇《魏書·武文包養平台世王公傳·廣平哀王儼》裴松之注引《魏氏年齡》載宗室曹冏上書,中華書局,1959年版,第593頁。
5《三國志》卷一《魏書·武帝紀》裴松之注引《魏書》,第47頁。
6[明]俞汝楫編:《祭按厥明行事儀》,《禮部志稿》卷八三《宗廟備考·包養管道廟祀》,文淵閣《四庫全書》本,第1298頁。“履聲”之例,有《漢書》卷七七《鄭崇傳》:“每見曳革履,上笑曰:‘我識鄭尚書履聲。’”中華書局,1962年版,第3255頁。
7談遷指出,這一傳統得以長期繼承:“漢魏以后,朝祭皆跣襪。唐禮,正旦冬至稱賀,上公一人至西階,脫舄解劍。宋開寶通禮,太廟神裸饋食并禘祫,天子詣東階,解劍脫舄。”[清]談遷撰:《國榷》卷六,清鈔本,第212頁。
8[清]惠士奇撰:《禮說》卷一三《秋官二》,文淵閣《四庫全書》本,第219頁。
9保傅軌制在西漢後期因高層執政者的特別重視得以健全,不克不及說與賈誼就秦二世教訓提出的正告和發表的建議沒有關系。賈誼是以被稱作“漢代對保傅教導思惟論述最周全的”“教導家”。喬衛平、程培杰:《中國現代幼兒教導史》,安徽教導出書社,1989年版,第197頁。
10王子今:《秦二世胡亥童年故事及相關問題》,《人文雜志》,2010年4期。
11《史記》,第2016頁。
12《后漢書》,中華書局,1965年版,第1233-1234頁。
13《后漢書》,第1183頁。
14《三國志》,第174頁。《后漢書》卷七二《董卓傳》:“尋進卓為相國,進朝不趨,劍履上殿。”第2325頁。
15《三國志》,第36、47頁。
16《三國志》,第281、282頁。
17《三國志》,第132頁。
18《三國志》,第1439頁。
19《漢書》卷五八《公孫弘傳》,中華書局,1962年版,第2616頁。
20《舊唐書》卷二七《禮儀志七》,中華書局,1975年版,第1025頁。
21《漢書》卷九九上《王莽傳上》,第4054頁。
22《漢書》,第4241頁。
23《后漢書》,第1143頁。
24《三國志》卷四《魏書·三少帝紀·高貴鄉公髦》:“丙寅,詔曰:‘夫養老興教,三代所以樹風化垂不朽也,必有三老、五更以崇至敬,乞言納誨,著在惇史,然后六合承流,下觀而化。宜妙簡德性,以充其選。關內侯王祥,履仁秉義,雅志淳固。關內侯鄭小同,溫恭孝友,帥禮不忒。其以祥為三老,小同為五更。’”第142頁。
25《后漢書》卷四八《楊終傳》李賢注引《年夜戴禮》:“《年夜戴禮》曰:‘古者八歲出就外舍,學小。蓺焉,履小節焉。’”第1600頁。
26《后漢書》卷四〇下《班固傳》:“游俠逾侈,犯義侵禮,孰與同履法式,翼翼濟濟也?”第1370頁。
27《后漢書》卷五五《章帝八王傳·濟北惠王壽》:“建和元年,梁太后下詔曰:‘濟北王次以年少守藩,躬履孝道,父沒哀慟,焦毀過禮,草廬土席,衰杖在身,頭不枇沐,體生瘡腫。諒闇已來二十八月,自諸國有憂,未之聞也,朝廷甚嘉焉。《書》不云乎:用德章厥善。’”,第1807頁。
28《續漢書·祭奠志下》劉昭注補引《東觀書》:“章帝初即位,賜東平憲王蒼書曰:‘朕夙夜伏思,念先帝躬履九德”,《后漢書》,第3196頁。
29《三國志》,第714頁。
30《三國志》,第820頁。
31《后漢書》,第2836頁。
32《三國志》,第1251頁。
33(漢)許慎撰,(清)段玉裁注:《說文解字注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據經韻樓臧版,1981年影印版,第402頁。
34(清)朱駿聲:《說文通訓定聲》,武漢市古籍書店據湖北省圖書館躲臨嘯閣版,1983年影印版,第603頁。
35《史記》卷四九《外戚世家》張守節《正義》引《括地志》:“武帝末年殺夫人,殯之而尸噴鼻一日。昭帝更葬之,棺但存絲履也。”第1986頁。
36《漢書》,第1132頁。
37賈誼上疏陳政事,說道:“今平易近賣僮者,為之繡衣絲履偏諸緣,內之閑中,是古皇帝后服,所以廟而不晏者也,而庶人得以衣婢妾。”“僮包養軟體”,顏師古注:“如淳曰:‘僮謂隸妾也。’”“閑”,顏師古注:“服虔曰:‘閑,賣奴僕闌。’”“廟而不晏”,顏師古注:“進廟則服之,宴處則不著,蓋貴之也。”《漢書》卷四八《賈誼傳》,第2242頁。奴僕服用古來“貴之”的華麗的“履”,應是變態情況。“丹綈絲履”又見于《三國志》卷五〇《吳書·妃嬪傳·孫休朱夫人》裴松之注引《搜神記》,第1201頁。
38《史記》卷七八《春申君列傳》:“春申君客三千余人,其上客皆躡珠履以見趙使,趙使年夜慚。”第2396頁。
39顏師古注:“孟康曰:‘今齊祀履舄頭飾也。出履三寸。’師古曰:‘其形歧頭。’”《漢書》卷九九上《王莽傳上》,第4075頁。
40《后漢書》,第100頁。
41《后漢書》,第3665、3677、3667頁。
42《漢書》卷九九中《王莽傳中》:“(王莽)長七尺五寸,好厚履高冠,以牦裝衣,反膺高視,瞰臨擺佈。”“以牦裝衣”,顏師古注:“毛之強曲者曰牦,以裝褚衣中,令其張起也。”第4124頁。
43《后漢書》卷逐一《劉盆子傳》,第481頁。
44《后漢書》卷四八《仲長統傳》,李賢注:“《詩·魏風序》曰:‘葛屨,刺褊也。其君儉嗇褊急,而無德以將之。’《詩》曰:‘糾糾葛屨,可以履霜。’鄭玄注云:‘葛屨賤,皮屨貴,魏俗至冬猶葛屨,可用履霜,利其賤也’。”第1660-1661頁。
45《后漢書》卷七三《劉虞傳》,第2354頁。
46《三國志》,第312頁。
47《史記》,第2370-2371頁。
48《漢書》,第1110頁。
49《后漢書》卷八五《東夷傳·三韓》,第2819頁。《三國志》卷三〇《魏書·東夷傳》:“(夫余人)履革鞜”,“(韓人)足履革蹻蹋。”第841、851頁。
50《三國志》卷三三《蜀書·先主傳》,第871頁。
51《三國志》卷一九《魏書·任城威王彰傳》,第556頁。
52《史記》卷一二六《幽默列傳》,第3208頁。
53《漢書》卷七二《鮑宣傳》:“……唐尊伯高,皆以明經飭行顯名與世。”“唐尊衣敝履空。”顏師古注:“著敝衣躡空履也。空,穿也。”第3095頁。
54《漢書》卷七二《貢禹傳》:“孝文天子衣綈履革。”第3069-包養心得3070頁。《漢書》卷六五《東方朔傳》:“(孝文天子)貴為皇帝,富包養管道有四海,身衣弋綈,足履革舄。”顏師古注:“革,生皮也。不消柔韋,言儉率也。”第2858-2859頁。《漢書》卷八七下《揚雄傳下》:“逮至聖文,隨風乘流,方垂意於至寧,躬服節省,綈衣不敝,革鞜不穿,年夜夏不居,木器無文。”所謂“革鞜不穿”,顏師古注:“言不穿敝罷了,無取紛華也。鞜,革履,音踏。”第3560-3561頁。
55《漢書》卷七七《鄭崇傳》:“哀帝擢為尚書仆射。數求見諫爭,上初納用之。每見曳革履,上笑曰:‘我識鄭尚書履聲。’”顏師古注:“孰曰韋,生曰革。”第3255頁。
56《三國志》卷一《魏書·武帝紀》裴松之注引《魏書》,第54頁。
57《后漢書》卷七八《宦者列傳·張讓》,第2535頁。
58(5)《后漢書》卷八四《列女傳·董祀妻》,第2801頁。
59《史記》,第2034-2036頁。
60《史記》卷八《高祖本紀》,第381頁。《史記》卷一三〇《太史公自序》:“運籌帷幄之中,制勝于無形,子房計謀其事,無著名,無勇功,圖難于易,為年夜于細。作《留侯世家》第二十五。”第3312包養合約頁。
61《晉書》,中華書局,1974年版,第2304頁。
62(宋)陳亮:《龍川集》卷二一,清宗廷輔校刻本,第186頁。
63黃暉:《論衡校釋》(附劉盼遂集解),中華書局,1990年版,第928-929頁。
64(唐)瞿曇悉達編,李克和校點:《開元占經》,岳麓書社,1994年版,第438-439頁。
65(唐)釋法琳:《辯正論》,《年夜正新修年夜躲經》本,第105頁。
66(唐)王績:《王無功文集》卷五《雜著》,清鈔本,第29頁。
67《史記》,第2756頁。
68《后漢書》,包養一個月價錢第1438頁。
69《后漢書》卷四一《鍾離意傳》李賢注引《意別傳》,第1410頁。
70《后漢書》,第3427頁。
71《晉書》,第805頁。
72《晉書》,第1073頁。
73《宋書》,中華書局,1974年版,第933頁。
74《史記》,第2018-2019頁。
75《史記》卷九九《劉包養網單次敬叔孫通列傳》,第2722頁。
76《史記》,第2683頁。
77《史記》,第1542頁。這一故事,《左傳·昭公三十一年》有這樣的記載:“季孫練冠麻衣跣行,伏而對曰:‘事君,臣之所不得也,敢逃刑命?君若以臣為有罪,請囚于費,以待君之察也,亦唯君。……包養網心得’”對于所謂“練冠麻衣跣行”,杜預注:“示憂慼。”《年齡左傳集解》,上海國民出書社,1977年版,第1590頁。
78《史記》,第434頁。
79《史記》,第188頁。
80《年齡左傳集解》,第284頁。
81《史記》,第188-189頁。對于秦穆公夫人的表現,《左傳·僖公十五年》記載:“穆姬聞晉侯將至,以年夜子罃、弘與女簡璧登臺而履薪焉。使以免服衰绖逆,且告曰:‘上天降災,使我兩君匪以財寶相見,而以興戎。若晉君朝以進,則婢子夕以逝世。夕以進,則朝以逝世。唯君裁。’乃舍諸靈臺。”所謂“履薪”,杜預注:“穆姬欲自罪,故登臺而薦之以薪,擺佈高低者,皆履柴乃得通。”所謂“使以免服衰绖逆”,杜預注:“免、衰、绖,遭喪之服,令行人服此服迎秦伯,且告將以恥辱自殺。”而秦穆公的態度,《左傳·僖公十五年》寫道:“年夜夫請以進。公曰:‘獲晉侯,以厚歸也,既而喪歸,焉用之?’”杜預注:“若將晉侯進,則夫人或自殺。”于是最終“乃許晉平”。《年齡左傳集解》,第291、295頁。
責任編輯:近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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